关于财产继承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财产继承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财富传承乃是一项颇为错综复杂的法学领域。在我国现行法规中,其主要规范包括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两种模式。具体而言,法定继承是指,当遗赠人对于自身遗产的处置未曾留有遗嘱时,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继承人范畴、继承序列及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与之相对应的,遗嘱继承则是依据遗赠人所设立的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来承袭其遗产的继承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遗产应当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继承:
首先,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自继承开始之后,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编中所提及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多种类型;同样地,“父母”也包含了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至于“兄弟姐妹”,则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多个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的时效规定有哪些?
财产继承的时效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除斥期间一般为二年,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时效期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未行使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或受遗赠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财产继承在时效规定上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件来确定。
三、遗产继承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遗产继承流程大致如下: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等。然后,确定继承人,通常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等)和遗嘱继承等。
要求方面,法定继承需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分配。遗嘱继承需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公证等。
在办理继承手续时,需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如有)或进行继承权公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之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办理遗产过户等手续,需缴纳相应税费等。
总之,遗产继承需明确遗产范围和继承人,遵循法定或遗嘱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继承过程的合法合规。
财富传承涉及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指无遗嘱时按法律规定继承,遗嘱继承则依据遗赠人遗嘱。依据《民法典》,遗产继承有顺序:首先配偶、子女、父母;无则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定义广泛,包括婚生、非婚生、养